山东省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公告

来源: 蒙阴县卫计局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

为摸清全县民间中医资源基数,做好全省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工作,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山东省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现将蒙阴县开展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掌握全县中医资源及传统知识信息,建立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档案,建成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为利用中医药传统知识提供技术支撑,为政府制定民间中医发展规划、完善民间中医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二)意义。有利于挖掘保护民间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发挥民间中医积极作用,扩展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传承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普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所有的民间中医(指在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推拿康复门店等机构或居家从业,未经过系统学历教育,通过家传、拜师、自学等方式学习中医且有中医药特色技术,或者虽有系统学历教育,但仍以家传专长为主要健康服务特色的人员,须从事中医药工作3年以上)。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

1.民间中医从业人员数量及其结构状况,包括民间中医基本信息、技术水平、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2.民间中医传承发展、医疗器具、中药炮制、制剂方法及其特色技术等情况,主要包括:技艺名称、应用地区、传承时间、传承情况、所属种类(诊断、中药炮制或制剂、养生等)、主要内容、相关文献与实物、主要特征、民间中医药品来源及处方特色。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8年4月13日前)。县卫生计生局成立普查工作办公室,组建普查工作队,通过媒体、张贴公告等形式,通报普查工作目的、意义和工作安排。

(二)开展普查(2018年4月30日前)。在蒙阴县辖区内符合普查条件的民间中医个人到辖区乡镇卫生院普查工作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山东省民间中医资源普查登记信息表》,各乡镇卫生院普查工作人员对提交《山东省民间中医资源普查登记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将数据录入山东省民间中医资源普查信息系统。

(三)调查核实(2018年5月10日前)。县卫计局普查办公室集中整理民间中医的有关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信息逐份审核,对数据逐条校对,确保真实准确,按时上报至市普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7336157

                                  蒙阴县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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