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国土资源局:公示开采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 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8-01-19    浏览次数:

近日,矿山企业纷纷来咨询开采信息公示业务,蒙阴局工作人员一一给予耐心答复与讲解,切实解决了企业信息公示的实际操作及数据填报问题,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按照有关规定,矿业权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依法填报并公示其上一年度勘查开采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矿业权“信息公示制度”,是新形势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是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的一项重要实践,蒙阴局将认真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指导矿山企业开展信息公示,逐步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治、社会监督、信用约束的矿业权人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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