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住房公积金联合发文,助推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来源: 蒙阴县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次数:为帮助新就业职工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根据省市文件相关规定,5月8日,蒙阴县住房公积金联合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蒙阴县财政局、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蒙阴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把全日制学校毕业未满五年;2021年1月1日后在蒙阴县范围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蒙阴县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也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需通过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列入补贴发放范围。
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下学历的,补贴标准为300元/月;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为350元/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解决毕业生走出校门后的阶段性住房问题,吸引毕业生留蒙就业,大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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