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针对”扎实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
来源: 蒙阴县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营造春运宣传氛围,交警大队结合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强化措施,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延伸宣传触角,深入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一、针对“重点行业”开展“点对点”宣传。春节前夕,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中高风险企业,开展春运安全宣传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提醒和教育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驾驶人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在车辆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再发力,及时清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效益双丰收。同时,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大队派出宣传队伍深入驾校、外卖行业组织“宣教课堂”,向驾驶人讲解系好安全带与正确佩戴头盔的重要性,以及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速、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将文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危险驾驶行为融入到行车意识中,提醒驾驶人遵守交规、安全通行。
二、针对“农村安全”,开展“社会化”宣传。结合农村居民出行特点,利用农村赶集日、村镇民俗活动等时机,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农村集市,利用面对面劝导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教育广大农村群众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宣传和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广泛宣传不戴头盔、驾乘超员车、人货混装、酒驾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努力提升农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此外,积极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作用,在开展劝导活动时向广大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针对“路面一线”,开展“零距离”宣传。充分发挥路面执勤民警的作用,在路面执勤的过程中,通过宣讲、劝导等方式方法,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结合冬春季常见的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具体情况,提示车辆驾驶员在通过弯道、桥梁等路段时注意减速慢行,确保出行安全,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环境秩序。坚持惩教并举和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在查纠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向违法人、乘车人讲清危害,让违法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严重性,时时提醒自己安全行车。
四、针对“典型违法”,开展“常态化”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曝光典型违法及事故案例,剖析典型违法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出行。同时,强化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发布天气信息、交通路况信息,提示广大群众注意安全出行。在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时,积极邀请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随警参战,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战果,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发挥宣传教育应有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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