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惠民消费,欢度中秋佳节
来源: 蒙阴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及商业转型升级,让全县广大消费者能够享受更丰富、更优质、更便捷的文化、旅游、商业产品及服务,县政府决定投放100万惠民消费资金,开展2021年惠民消费季消费券惠民活动。首轮发放20万元惠民消费券,于2021年9月20日(农历八月十四)上午九点通过“临沂文旅云”微信公众号发放,期待大家踊跃参与,尽享看电影、买图书、游景点、用餐饮、购商品打折优惠带来的喜悦,欢度中秋佳节。
一、领取方式:
第一步:打开“临沂文旅云”微信公众号,点击“惠民消费”;第二步:进入领券小程序点击选择需要领取的消费券,点击“领取”;第三步:注册后登录领取;第四步:领取成功,可在“我的”中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及使用情况。





二、领取规则
设五种面值,分别为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一张。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轮可领取100元、50元、30 元、20 元、10 元消费券各一张,领完为止。
三、使用规则:
①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临沂文旅云”微信 公众号核销。10元券消费满 30元可用,20元券消费满60元可用,30元券消费满 100元可用,50元券消费满 200 元可用,100元券消费满 300 元可用。②用户在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 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③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消费券有效期为申领成功后 72小时,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系统回收重新发放,作废消费券不占消费券总额度。④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⑤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 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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