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来源: 丁立国 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次数:为全面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保障用户对工程质量的知情权,提高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蒙阴县通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压实参建单位质量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大力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4个住宅项目78个单体工程开展了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
一、坚持市场导向,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公示工作目标任务,我县先期制定了《蒙阴县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实施方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2021年5月份,全县所有在建住宅工程项目全部实施质量信息公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蒙阴县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信息公示的目标、任务、范围,公示的内容、方式和信息管理等。对建设单位的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由建设单位牵头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责任,通过信息公示,规范工程参建各方建设行为、履行质量承诺,严格施工过程控制,保障用户对质量的知情权,健全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
二、强化企业主导,推动工程质量提高
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的主体质量责任。由建设单位牵头分阶段动态开展质量信息公示,一是住宅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公示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主要建筑材料、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二是施工过程中,要公示主要建筑材料、实体质量信息;三是交付使用前,应公开质量承诺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保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建设单位通过定向向全体业主推送质量信息,同时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网站及现场公示牌的形式发出公示信息,业主可同施工、监理、物业单位有关人员通过参与分户验收、特邀现场监督等方式共同对房屋质量进行监督。通过质量信息公示及分户验收制度能够让买房业主参与其中,人人都能监督房屋工程质量,让工程的质量再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政府引导,创新质量社会监管模式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保障用户对工程质量的知情权。县住建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出台了《蒙阴县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实施细则》,召开质量信息公示专题培训会,对全县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培训,统一公示内容和方式,每家企业确定一句联络人员,建立微信群,对公示中遇到的问题和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沟通解决。将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与日常质量监管工作统筹兼顾、同步推进,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特别是将公示方式分为定向公示、社会公示和政府公示,强化定向公示,对购房业主进行定向发送质量公示信息,让业主对工程质量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县住建局对信息公示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社会反响良好的建设单位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给予诚信加分,同时对示范项目优先推荐评优。
同时,县住建局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不断完善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制,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督促各参建主体规范建设行为、履行质量承诺,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管控,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大力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构建蒙阴住宅工程质量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临报融媒记者 丁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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