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首家代驾公司代驾员到宣教基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来源: 蒙阴县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

“醉驾入刑”十周年之际,酒后禁驾早已深入人心,代驾行业也蓬勃发展,4月25日,县交警大队组织蒙阴县第一家代驾公司——蒙阴车夫代驾服务有限公司全体代驾员来到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上交通安全课,树立代驾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

宣教民警结合代驾人员的工作性质,介绍城区道路交通状况,限时单行、礼让行人、禁止停车路段,以《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录》典型交通事故为例,以案说法,分析原因、讲明利害,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各项交通法规。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加强对代驾员的普法教育培训,督促代驾员摒弃交通陋习,切实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宣教民警现场讲授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宣传“一盔一带”知识,教育代驾员遵法出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正确使用安全带的同时,提醒客户系好安全带。

代驾员集体观看了由公安部交管局监制的拒绝酒驾3D电影宣传片,对片中的案例深受触动,表示一定发挥好行业示范引领作用,拒绝酒驾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外,还相应对个人会产生以下影响: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四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醉驾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无论谁的身份如何,一旦醉酒驾驶被查处,面临的不仅是刑事追究,还将会对当事人的工作、前程、家庭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交警温馨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禁驾绝非空话,一个电话平安回家。


上一条:蒙阴县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第六届“齐鲁枪王争霸赛”鸣枪开赛 下一条:县残联:召开“学党史、树正气、践宗旨”活动动员大会

    您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将不能正常浏览请升级最新浏览器或更换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