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个人缴费差异化,财政补助再加大
普通居民及学龄前儿童400元,比去年增加20元;学生群体380元,与去年标准相同;特殊群体(特困、低保、优抚、孤儿等)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县财政代缴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不需个人缴费。
财政补助增长30元,达到每人67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财政补助增量首次高于个人缴费增量。
变化二:报销比例再提高,医保政策更惠民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
变化三:连续参保有激励,报销额度可增加
连续参保4年以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增加大病保险报销额度3000元,通过连续参保,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额度能够从40万元增加到48万元。
当年度未使用医保报销,又正常参加第二年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报销额度增加3000元。
变化四:中断参保有约束,等待期间不报销
2025年度开始,未在集中缴费期(每年9月1日-12月31日)缴纳参保费的居民,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