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为做好我县2023至202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至202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3]3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现场集中受理学生贷款申请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9月12日。每天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集中受理点: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蒙山路137号(人社局北,老法院院内)
二、贷款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申办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
三、贷款额度及贷款用途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 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 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
首次贷款的学生须注册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县教体局资助中心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审核。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续贷,在经过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提示:首次贷款,没有预申请的贷款学生,还需下载并填写打印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由借款人书面承诺签名、共同借款人签名。续贷学生应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中更新完善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
(二)贷款申请受理。
1、首次贷款: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必须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需携带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无学生证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需网上注册后导出打印);
(4)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薄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必须都在蒙阴县。
2、续贷:推荐续贷学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使用远程受理进行贷款,可以少跑腿、节约时间。
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审核通过后学生不需要到现场进行办理。如仍需现场办理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携带以下材料到场办理即可。
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需网上申请后导出)。
注意事项:①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②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教体局现场办理。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续贷学生继续使用原结算代理机构,首次贷款学生使用招商银行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得要求贷款学生预缴学费和住宿费。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贷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至高校报到。远程办理的续贷学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受理证明或将系统发送的回执验证码提供给高校。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信息,逾期未录入回执的视同放弃贷款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学生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此电话进行咨询。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