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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实施蒙阴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为健全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75号)文件要求,我县部署开展了2023年度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于2024年10月14日经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蒙阴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蒙政字〔2024〕141号)通过,蒙阴县更新后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自2024年10月15日起执行,《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蒙阴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蒙政字〔2020〕29号)同时废止。

应用成果见附件。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